国家税务总局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(限期缴纳税款通知)送达公告 (个人所得税个人股权转让纳税申报缴款)
国家税务总局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(限期缴纳税款通知)送达公告
(个人所得税个人股权转让纳税申报缴款)
( 胡贵平 )等 1 名纳税人:
你未按规定期限缴纳 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的个人所得税个人股权转让申报应缴纳税款。因无法通过直接、 委托 或邮寄 方式 送达 文书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,现将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(限期缴纳税款通知)予以公告,文书具体内容见附件。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,视为送达。

附件: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(限期缴纳税款通知)(胡贵平).doc
国家税务总局 铜陵经济技术开发 区税务局
202 3 年 8 月 11 日